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

2020-11-09 10:46:49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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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鉴诺人监督制度

1.对承诺人的承诺内容实行鉴诺人日常监督制,领导干部鉴诺人为党支部书记。

2.在承诺人签订承诺书的同时,鉴诺人在承诺书上签字。

3.鉴诺人在日常工作中负责监督承诺人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有违反要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或向组织进行反映,鉴诺人对承诺人疏于监督造成的不良后果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严格进行追究。

4.鉴诺人要经常性地同承诺人进行沟通,对承诺人日常践诺情况进行肯定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承诺内容公开制度

1.领导干部应根据机关干部必须遵守的廉洁规定,结合自身职务岗位、岗位职责、管理权限、业务范围等内容作出具体承诺内容。

2.支部书记对领导干部做出的承诺,分别进行审核把关。

3.承诺对象应将廉政承诺书的内容向全体人员进行公示。

4.公开形式可采取宣读承诺、张榜公示、制作廉政承诺桌牌等办法进行。

5.对群众反映承诺内容不具体、不实际、不符合要求的,承诺人应及时修改、完善、充实,直至再公开无群众反映。

三、履行承诺工作制度

1.承诺人对做出的庄严承诺,要严肃对待,要把自己的承诺作为“座右铭”,始终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肩负的重任鞭策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守大节,重小节,谨守防线。

2.每一位承诺人要加强对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学习,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经常性地对照廉政承诺的内容,时刻提醒自己,严格履行承诺。

3.日常工作中要强化自律观念,使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筑牢廉政勤政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主动征求鉴诺人及同事对自己履行承诺的意见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积极学习先进典型的好经验好做法。

5.每年年底及时对自己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践诺情况,同时认真接受民主评议。

四、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1.要加强廉政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廉政承诺,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通过党组织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邀请上级纪委领导或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总结宣传遵守廉政承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形式,培养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廉政承诺的意识。

2.对有违反廉政承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进行及时谈话。

3.通过履行承诺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关爱、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践诺总结、评议、奖惩制度

1.每年年底,将组织全体人员对自身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查。领导干部结合述职述廉,对自己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写出践诺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

2.要将承诺对象的廉政公开承诺履行过程和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适时进行公开,让群众感受到他们的监督成果,发挥他们监督的积极性。承诺对象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自觉、主动、真诚地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

3.综合分析承诺对象勤政廉政及承诺履行情况,将评议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奖惩中。凡组织发现或群众反映后经查实不履行、不认真履行或违反承诺规定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的对象,要及时提醒。

4.通过评议,凡优秀票达不到90%以上的,在年终评先树优中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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