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日”暨纪念第23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扶贫日”暨纪念第23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09-09 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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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扶贫日”暨纪念第二十三个

国际消除贫困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的1017,是我国第二个扶贫日,也是第23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扶贫攻坚工作会议和渝委〔201519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日暨纪念第二十三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525号),现拟定我县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宣传引导、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确保扶贫日活动取得实效,助推全县扶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二、活动内容

全县各级部门扶贫日为契机,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扶贫日纪念活动,多方募集社会帮扶资金,不断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一)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全县各级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重视激励捐赠、用心回馈的细节。创新捐赠方式方法,通过制定和公布帮扶项目,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开展定点定向认捐、认建活动。要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组织动员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对参与者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开展个体私营企业爱心捐赠活动,向全县个体私营企业发出倡议,倡导爱心捐赠、回报社会。所得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开发。

(二)组织扶贫考察活动。组织国有企业代表、民营企业家、外资企业代表、爱心人士深入贫困地区,进村入户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定点定向资助、认建帮扶活动。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1015日前后,由县领导带头到村到户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级各部门可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贫困村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系列活动。

(四)驻村蹲点扶贫活动。全县要向每个贫困村派出驻村工作队,切实做到村村都有工作队、户户都有责任人。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落实扶贫项目、建好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开展技术服务、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引导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对接帮扶、认建帮扶以及定点定向资助扶持等工作。

(五)开展行业扶贫活动。全县各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

(六)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多方筹集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公益慈善活动。

(七)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发动和组织县内外的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一)抓好统筹。各乡镇(街道)要把扶贫日系统活动与完成年度扶贫攻坚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全县扶贫日纪念活动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按属地原则具体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亲自动员、布置和参与活动,并制定扶贫日纪念活动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除对口帮扶部门外,原则上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之间、乡镇(街道)与部门之间不准互请,重复开展捐赠活动。各乡镇(街道)于1017日前要在乡镇(街道)所在地人口集中的地点举行扶贫日纪念活动仪式。也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发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二)突出重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扶贫日活动的工作重点放在宣传发动让扶贫理念深入人心上,放在多方募集资金助力扶贫攻坚上,放在深入调研体察贫困群众疾苦上,放在到村到人到户的精准帮扶上,确保系列活动的实效。

(三)加强监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所募款物要按规定使用,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募集款物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着力提升活动公信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

(四)搞好宣传。要大力表彰和宣传扶贫济困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奉献高尚、扶贫光荣的良好氛围。要扩大社会扶贫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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